声音开关

语速

放大

缩小

鼠标样式

大字幕

重置

退出服务

|

搜索
您当前的位置:隆德县院 > 检务指南 > 新闻发布厅 > 正文
最高检:加强行刑衔接 防止知产案件以罚代刑
2019-04-26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分享至:
分享到微信
2019-04-26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最高检:加强行刑衔接 防止知产案件以罚代刑

正义网北京4月25日电(见习记者单鸽)25日,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的以“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提升知产保护品质”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第四检察厅厅长郑新俭就检察机关如何有效防止知识产权案件“以罚代刑”作了介绍。

所谓“以罚代刑”,是指行政执法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对构成犯罪的相对人只作行政处罚,从而代替刑事追究。“实践中,行政机关执法总体情况良好,但也出现过以罚代刑的情形。”郑新俭表示。

为有效防止“以罚代刑”,郑新俭表示,检察机关将进一步会同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的沟通协调,互通案件情况,实现资源共享。对于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向公安机关移送犯罪线索而不移送的,检察机关应及时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

二是检察机关发现公安机关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或者行政执法机关商请检察机关开展立案监督的,检察机关应当及时介入,迅速启动立案监督工作。

三是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运用。对已建成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进一步加大运用力度,不断完善线索通报、案件移送、资源共享和信息发布等工作机制,及时对行政执法机关受理的案件进行排查。

四是建立健全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会商机制。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共同会商把好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必要时联合挂牌督办,确保案件得到公正处理。

五是发现行政执法人员应当移送而不移送,涉嫌犯罪的,将该职务犯罪线索移交监察机关处理。

六是加强培训和交流。通过培训、互派干部交流等,提升检察人员、行政执法人员、侦查人员的办案水平,最大限度统一共识,消弭认识差异,确保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顺畅。

【作者】: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